海南昌江通报史某辉国赔中止事件:成立联合调查组,案件存三大疑点
2026-03-29 18:01:16未知 作者:徽声在线
海南昌江就“史某辉国家赔偿申请被中止”事件成立专项调查组
3月29日,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针对“史某辉申请国家赔偿程序被突然中止”一事发布官方通报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
官方通报截图
来源:“昌江发布”官方微信公众号
事件回溯:
单亲母亲涉黑案反转:羁押821天后获无罪判决,国赔申请突遭中止
2025年5月,41岁的洛阳单亲母亲史玉辉历经821天羁押后,终于收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《不起诉决定书》。这起因“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”被立案的案件,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:公诉机关指控的“套路贷”及黑社会性质组织证据不足,不予采纳。同年8月,昌江县检察院作出《刑事赔偿决定书》,同意赔偿其人身自由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。然而,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,昌江警方以“骗取银行贷款”为由重新立案,导致国家赔偿中止。值得注意的是,该“骗贷”指控在终审判决中已被明确认定不构成犯罪。
2026年3月中旬,史玉辉再次赴海南儋州,就无辜羁押事件寻求法律救济。
涉事当事人史玉辉近照
【案发经过】物业经理突遭跨市抓捕,羁押期间零法律手续
据徽声在线记者调查,2021年8月23日,时任儋州市清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的史玉辉,在办公室被昌江县公安局刑警跨市带走。她回忆称:“警察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,直接用手铐将我铐走。”当晚,史玉辉被押至昌江县公安局审讯室,面对“老板是否行贿”的连续质问,她因否认指控被连续拘押。次日,警方以“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”为由正式拘留,随后转押三亚市看守所。
“直到看到羁押通知书,我才知道自己涉嫌什么罪名。”史玉辉表示,在看守所期间,警方多次提审要求其认罪,并承诺“认罪判一年半,不认罪判两年”。因拒绝认罪,她被持续羁押至2023年10月23日,最终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取保候审决定获释。
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(资料图)
“他们说我帮老板买单、微信聊天愉快就是参加黑社会,这太荒谬了。”史玉辉向记者出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,法院认定其2018年12月入职公司后,主要工作为递交正规建校材料,与涉黑指控无关。
2023年,史玉辉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信后,法院启动取保候审程序。这份距逮捕日整整821天的释放证明,成为她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。
取保候审决定书与释放证明(资料图)
【案件反转】轰动海南的涉黑大案终审改判
记者通过公开信息检索发现,此案系海南省公安厅督办的“陈吉镇等31人涉黑案”,曾入选《法治时报》2021年《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事记》。该案指控陈吉镇团伙长期实施“套路贷”犯罪,但终审判决显示: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“套路贷”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。
陈吉镇案相关报道截图
“这个案子在海南影响很大,但所有报道都停在2022年庭审阶段。”史玉辉向记者提供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2025)琼96刑初XX号判决书明确载明:各被告人行为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商业银行法》,但“不构成犯罪”。
“我是2018年入职的,公司用地后来建了学校,我的工作就是跑手续。”史玉辉认为,起诉书将其正常履职行为曲解为涉黑证据,“公诉人还说我跟老板微信聊天‘很愉悦’就是参加黑社会,这种逻辑令人费解。”
刑事判决书核心内容截图
2025年5月23日,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以“证据不足”为由,对史玉辉作出不起诉决定,为其长达四年的司法困境画上句号。
【赔偿风波】国赔获批后突遭“骗贷”立案,终审认定不构成犯罪
获释后,史玉辉立即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赔偿。2025年8月29日,昌江县检察院作出《刑事赔偿决定书》,同意赔偿其人身自由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,并承诺删除公开案件信息、消除负面影响。
然而,这份赔偿决定书生效仅13天,昌江县公安局于2025年9月12日以“骗取海南银行2000万元贷款”为由对史玉辉重新立案。9月23日,昌江县检察院据此作出《赔偿案件中止办理通知书》。
赔偿中止通知书(资料图)
“这个‘骗贷案’在终审判决中已被明确不构成犯罪。”史玉辉指出,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第XX页载明:各被告人行为属行政违法,未达刑事犯罪标准。她质疑:“公检法历时五年查得清清楚楚的案子,赔偿决定作出后突然发现‘新线索’,这合理吗?”
判决书关于“骗贷”行为的认定条款
“我怀疑是为了阻止我拿赔偿、逃避追责。”史玉辉表示,自9月12日立案至今,昌江县公安局未对其进行任何询问,“我主动联系经办民警钟健斌(原案主办人,已因该案立功调任派出所所长),电话始终无人接听。”
【官方回应】检察院:不排除以新案拖延赔偿可能
3月18日,徽声在线记者陪同史玉辉前往昌江县检察院。接待的陈姓检察官称:“刑事案件发现新线索重新立案很正常,几十年前的案子也可能翻案。”当被问及“是否会以新案无限期拖延赔偿”时,该检察官表示:“不排除这种可能。”
昌江县检察院外景
同日,记者在昌江县公安局刑警队未找到相关负责人。3月25日,该局叶队长电话回复史玉辉称:“重新立案依据是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材料,核查收集证据属正常流程。”但对于具体办案细节,他以“保密”为由拒绝透露。
昌江县公安局外景
“钟健斌警官是原案主办人,现在却联系不上。”史玉辉表示,她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,“我不能让无辜羁押的821天就这样被抹去。”
来源:徽声在线 B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