察右中旗全面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通告
2026-03-31 07:54:36未知 作者:广韵网
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公告
关于全面禁止生产、运输、销售及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通告
为深入贯彻文明祭祀新风尚,进一步推动丧葬习俗改革,持续优化城乡环境质量,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,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现就全旗范围内丧葬祭祀用品的生产、运输、销售及焚烧行为,作出如下通告:
一、严格禁止生产销售丧葬祭祀用品。全旗范围内,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生产、销售冥纸、冥币、纸扎实物等丧葬祭祀用品。对于违规生产加工此类用品的组织和个人,旗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、城市管理、民政等部门,依法予以关停处理。同时,对于在门店、路边、网络平台等各类场所销售冥纸、冥币、纸扎实物等丧葬祭祀用品的组织和个人,一经查实,旗市场监管、城市管理及民政部门将依法没收涉案祭祀用品,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组织或个人进行处罚。
二、严禁运输丧葬祭祀用品。全旗范围内,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为冥纸、冥币、纸扎实物等丧葬祭祀用品的生产、销售活动提供运输车辆等服务保障。旗公安、城市管理、交通运输、交警等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和联合巡查,对运输上述丧葬祭祀用品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管理,对非法运输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置。
三、禁止随意焚烧祭祀用品。全旗范围内,禁止在墓地、道路路口、广场、公共绿地、居民小区、公园等露天场所焚烧冥纸、冥币、纸扎实物等丧葬祭祀用品。对于发现上述行为的,旗城市管理、民政、公安、生态环境、林草等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将及时开展教育引导、劝阻制止工作。对于拒不配合的违法违规行为,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。同时,鼓励任何个人对焚烧冥纸、冥币、纸扎实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。
四、强化执法力度,依法严肃追责。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、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,消防救援部门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相关规定依法处理;情节严重、涉嫌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积极倡导文明治丧祭扫新风尚。我们倡导广大居民在办理丧事活动时,应秉持文明节俭、遵章守礼的原则,不得妨害公共秩序、危害公共安全。特别是在清明节、农历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等传统节日期间,应采取鲜花、网络等文明低碳祭祀方式,共同助力移风易俗,彻底摒弃焚烧冥纸、冥币、纸扎等不文明行为,加快培育现代殡葬和祭祀新理念新风尚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
察右中旗人民政府
2026年3月24日
来源 | 察右中旗人民政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