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犬频闯鸡场咬死300余只鸡,养殖户损失惨重!责任归属成焦点
2026-04-01 08:29:09未知 作者:广韵网
近日,在清远英德香山村发生了一起令人气愤的事件
当地养殖户曾先生的鸡场遭遇了“不速之客”的频繁侵扰
短短二十多天内,竟有300多只鸡不幸丧生
这些鸡究竟是如何遭遇不幸的?
面对如此巨大的损失,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?
据了解,曾先生自去年起便在清远英德香山村经营鸡场。过年期间,他卖出了大部分鸡只,但仍留有700多只。然而,2月9日清晨,当他返回鸡场时,眼前的景象让他震惊不已——满地都是死鸡。
被恶犬咬死的鸡只惨状
起初,曾先生以为是野狗所为,只能自认倒霉。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次日这些狗再次出现,并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天里持续闯入鸡场。经过现场盘点,曾先生发现共有333只鸡被咬死,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9000元。
养殖户曾先生接受采访
面对这一系列损失,曾先生多次向警方报案。据他透露,民警告知他这些狗疑似来自附近的公路养护公司,且由该公司工作人员饲养。然而,对于曾先生的损失,涉事方并未及时给予赔偿,也未对狗只进行有效管理。
涉事公路养护公司的办公楼
随后,记者前往涉事的公路养护公司办公楼进行采访。但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不在场。不过,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,咬死鸡的也有可能是流浪狗。
记者探访涉事公路养护公司
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涉事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张先生。张先生承认了部分狗只咬伤鸡的情况,但表示与曾先生的赔偿金额存在分歧,并表示会继续与曾先生沟通协商。
针对此事
有律师发表了专业看法
潘俊翔律师指出: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如果行为人存在稳定、持续的喂养行为,那么该行为人将被视为流浪狗的事实饲养人。一旦这些狗只造成侵权,饲养人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
律师给出建议:
曾先生可以一方面收集鸡被咬死的相关损失证据
为可能的民事诉讼做好准备
相关视频截图
另一方面,曾先生也可以继续报警,借助公权力介入处理此事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,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。若警告后仍不改正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,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(来源:徽声在线)